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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受理范围:主要受理对我校党组织、党员违反党纪和行使公权力的教职员工职务违法等方面的举报,例如:违纪违法、贪污贿赂、失职渎职、滥用职权、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、干部作风等方面问题。个人诉求、业务咨询等事项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,请向相关部门反映。
2.提倡实名:我们提倡并鼓励实名举报。请提供真实姓名、有效联系方式(如电话、邮箱)和具体单位,以便我们核实情况、及时反馈并严格保密。匿名举报的须提供有效联系方式。
3.内容要求:请尽可能具体、详实地描述被举报人信息(姓名、单位、职务等)、问题发生的时间、地点、主要事实及证据。
4.责任须知:举报人需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。严禁捏造事实、伪造材料进行诬告陷害,违者将承担相应纪律和法律责任。
5.举报方式:请扫描下方二维码,进入在线举报平台,按要求在“纪委书记信箱”或纪检监察办公室信箱填写并提交。
6.保密承诺:我们将对举报人信息及举报内容严格保密,依法依规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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